2008年1月22日 星期二

不合理的罰單

我平行移動到了一個沒有和大二交往的女友分手的時空裡面。這天,我開著他們家三門的紅色轎車在台中市區兜風。在一個大排水溝旁的馬路,我右轉了進去。進去後,有個警察說這裡是單行道,要我後退。退出來後並沒有看到任何標示單行道、禁止右轉、禁止進入的標示。因此我就跟他說這裡完全沒有標示,不能因為這樣而說他是單行道。他說難道我沒看到車子停在路邊的方向都跟我不同嗎?我就回他說入口的幾台跟我的方向是相同的。

然後他就帶我到一個茶店要好好跟我談,但是沒有共識。他就開始寫單子了,我就想說如果硬是要開那就算了,一千塊以內我還可以接受。但是一看,竟然要五千七。我整個火了!我就問他為什麼這麼多?他就說反正就先開著,也未必會成功!我就說這樣開法是有爭議的,不如我們去問議員吧!他就開始猶豫了,然後就吱吱嗚嗚的說好呀你問呀,我就再次跟他確定:確定要問?問了你就完了喔!竟然敢坑我,有沒有搞錯呀!這麼不合理的東西還敢開!竟然你不能決定要不要問議員,那我就把這張單子帶走,當作沒發生過!然後我就走了。

走回車子那邊,先找到女友,然後去找車子,這時候已經看到那個警察很不爽的在那邊撕擋風玻璃的隔熱紙,然後就說我們的隔熱紙違規,我就更火了,到底哪裡違規了他也說不出來。我們一上車,就不理他的開走了!還好他只撕了一小角。還在旁邊咆哮叫我給他記住!開走後,我就馬上用電腦查那個警察的資料,維基百科上說他是個警專畢業沒兩年的小員警,但是卻出了兩本書。

1 則留言:

daidai 提到...

哈哈哈哈還出了兩本書